增值税的金税盘的相关处理是什么?
1、税务处理:
《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2、财务处理: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3、会计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金税盘费用申报时怎么抵扣?
一般纳税人发生的金税盘费用,申报时在增值税申报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栏次的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抵减税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栏次填写金税盘费用金额,这个是可以全额抵扣增值税应纳税额的。